第三版:综合总第1181期 >2020-01-07编印

县人社局成功调解一起劳资纠纷
刊发日期:2020-01-07 阅读次数: 作者:周 庄  语音阅读:

  2019年12月31日,县人社局成功调解一起劳资纠纷,帮助劳动者武某要回被拖欠工资7500元。

  2019年12月30日下午,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武某投诉称,县内某商行无故拖欠武某工资1.6万余元,武某多次前往该商行讨要工资,但商行老板均已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接到投诉后,县人社局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介入调查,了解到该劳资纠纷问题因劳动者操作失误导致机器毁坏而引发。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2019年12月31日下午,县人社局召集纠纷双方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协商解决,并现场向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的不当之处及由此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调,纠纷双方达成了协议并确认了工资数额,并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书。协商现场,县内某商行通过微信支付方式支付了拖欠武某的工资7500元。

  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表示,广大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须保持冷静、理智,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周 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