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187期 >2020-01-25编印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刊发日期:2020-01-25 阅读次数: 作者: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分公司原业务员梁增存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贴问题。2014年,梁增存得知规模养猪可以申请2012年度退耕还林补贴,因其没有退耕还林证,便借用其叔梁某的退耕还林证和身份证,伪造其与梁某一直合伙开办大型养猪场的虚假证明,于2014年9月以梁某的名义,申请2012年度退耕还林补贴,违规获取补贴款25.2万元(其中1万元转给梁某)。梁增存身为中共党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贴,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17年11月被隆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18年2月梁增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上交国库。

  二、布泉乡欧亚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式学违规套取扶贫贷款资金问题。黄式学,布泉乡欧亚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2016年7月,黄式学在布泉信用社工作的儿子黄某海因需资金投资,遂劝说和要求时任欧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父亲黄式学,以发展养牛产业为由,帮助动员欧亚村贫困户申请扶贫贴息贷款作为入股资金借给其养牛,并承诺贫困户每年可得到分红,且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应儿子黄某海要求,黄式学先后动员15户贫困户共贷款70万元直接转账到其儿子黄某海的账户。但在收到贷款资金后,黄某海未实施过养牛项目,也未分红给贫困户。截至2017年12月,黄式学已帮其儿子黄某海还清15户贫困户名下的70万元贷款。2018年3月,黄式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暴露出当前我县有的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在国家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等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强化自我约束,坚守纪律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发挥项目使用效益。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把好审批审核关,切实做到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管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惠及群众。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精准发力,加强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和干部作风的监督,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对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