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专题总第1188期 >2020-01-31编印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集体聚餐的通知
刊发日期:2020-01-3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全县各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举(承)办者:

  由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防止病毒扩散和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0年1月26日18时起,全县范围内暂停一切民间自办宴席和集体聚餐活动。请各餐饮单位暂停承办集体宴席,请广大群众取消在各餐厅酒楼预定的婚庆、祝寿、团年等集体宴席并暂停操办农村自办酒席,恢复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如擅自举办,造成病毒传播的,将依法追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从2020年1月27日起,每日下午17:00前统计上报群体聚餐情况,报县市场监管局0A邮箱;值班电话0771-6522479,18978979880。

  

  

             隆安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