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196期 >2020-02-28编印

县司法局实地检查法律服务机构复工情况
刊发日期:2020-02-28 阅读次数: 作者:叶少清  语音阅读:

  2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领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隆安县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要求,经隆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2月15日起,法律服务类企业可申请复工。我县辖区内共有5家法律服务机构,包括4家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截至2月23日,共有3家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申请复工,申请复工的法律服务机构均向司法局报送了复工承诺书、复工方案、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以及复工人员信息表。

  为加强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复工复产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县司法局对申请复工的3家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措施、复工人员情况、防控物资配备情况、办公场所管理及消毒清洁情况等。经现场监督检查,各法律服务机构均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有效的防控方案,配备了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并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去向和健康状况进行了排查,同时对来访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等,各项防控措施到位,满足复工条件。

  通过此次实地检查,各法律服务机构均表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叶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