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198期 >2020-03-06编印

我县4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刊发日期:2020-03-06 阅读次数: 作者:县林业局  语音阅读: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2批公布国家森林乡村名单,认定7586个自然村为国家森林乡村,其中我县有4个村入选,分别为:那桐镇定江村、布泉乡布泉社区、布泉乡龙会村、布泉乡兴隆村。

  据了解,“国家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明显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村容村貌,广大农民获得感不断增强,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