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203期 >2020-03-24编印

我县出台“硬核”措施激励党员干部助力复工复产
刊发日期:2020-03-24 阅读次数: 作者:陆大酋  语音阅读:

  日前,县委组织部印发《疫情期间激励全县党员干部助力复工返岗及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七条措施(试行)》,从表彰奖励、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考核督导等方面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复工复产一线担当作为。

  在表彰奖励方面,设立“复工返岗工作红旗村”和“新增转移就业先进村”。复工返岗率和新增转移就业率在全县排名前20名的村分别评为“复工返岗工作红旗村”和“新增转移就业先进村”,适当提高“红旗村”和“先进村”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比例。就业返岗率达90%以上和新增转移就业率达10%以上的村,适当奖励村级运转办公经费。

  在评先评优方面,对在复工返岗和转移就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乡镇、帮扶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优先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对于复工返岗率达95%且持续三个月以上或新增转移就业率达10%以上的村,优先列入年度星级村党组织申报对象。实现动员贫困户新增1人及以上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优先作为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在提拔任用方面,对在推进复工返岗及转移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纳入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村干部可优先列为村支书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在考核督导方面,把复工返岗和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帮扶单位抓党建促脱贫年度考核内容;将复工返岗及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震东社区易地搬迁户必须每户实现有一人以上转移就业列入帮扶责任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年度考核指标内容。建立从严督查倒逼机制,不定期组织督导组下沉一线对复工返岗和转移就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随机督导。(陆大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