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好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今年以来,为保障猪肉有效供给,县生态环境局结合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落实三项措施服务生猪行业复工复产。
一是简化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手续。对于年出栏量5000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生猪养殖项目,试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对于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今年以来完成生猪养殖场备案11家。
二是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设置范围。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禁养区范围,并禁养区和限养区通告下发到各乡镇,引导广大养殖主体合理合法选择养殖场所。
三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规范流程,开展生猪规模养殖企业日常执法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相结合,对符合轻微违法行为认定情形的,指导帮助整改,可免于处罚,今年累计指导36家生猪养殖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实现合法排污。(谭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