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235期 >2020-07-24编印

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
刊发日期:2020-07-24 阅读次数: 作者:隆安生态环境局  语音阅读:

  7月23日上午10时,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开启了新征程。隆安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挂牌仪式。

  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各县生态环境局“局队合一”体制实施方案》,新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能,为进一步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理清执法主体权责和执法边界,形成统一高效、权责明晰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成立后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统一并入派出县生态环境局,依法统一行使本县辖区范围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机动车尾气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执法职责,接受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导和监督。不再保留原县环境监察大队。

  挂牌仪式现场,隆安生态环境局负责人指出,成立派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一件大事,是环境保护职能、资源和力量的深度融合,对于全面打赢打好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有重要影响。他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新岗位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和工作安排,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的考验。要勇担当挑重担,拿出敢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勇气和决心,充分履行好新职责。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美丽隆安不懈奋斗。(隆安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