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241期 >2020-08-14编印

南宁隆安供电局开展电费优惠及安全用电宣传进小区活动
刊发日期:2020-08-14 阅读次数: 作者:黄都政  语音阅读: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促销政策,为确保广大居民用户享受优惠电价,8月12日,南方电网广西南宁隆安供电局组织党员、团员服务队开展电费优惠及安全用电宣传进小区活动。

  当天,该局工作人员分别来到县城金耀中央城、蝶城上苑等12个居民用电量较大的小区,通过张贴和发放电费优惠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对小区及附近居民进行居民阶梯电价优惠政策的知识宣传,并引导客户通过手机办理电费优惠、电价查询和缴费等各种用电业务。在宣传活动中,大家纷纷前来咨询,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客户讲解网上办理方法和提出的问题,帮助他们用手机绑定用电户号。

  此次电费优惠及安全用电宣传进小区活动,共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与小区用户建立了有效沟通渠道,确保今后时刻保持交流,有效解决用户用电疑问,及时传达用电信息。受到小区用户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这项促销政策面向全区所有居民用户,办理条件为:一是已参加2019年促销政策的居民用电户;二是已安装预付费电表并实际投入使用的居民用电户;三是结清欠费后,签订有关协议预存不限数额电费的居民用电户。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居民用户,本年度用电量超出4500度的部分,电价由原来的0.8283元/度下调为0.6283元/度,每度电优惠 0.2 元。符合第一、第二类条件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到达4500度时将自动享受优惠电价。未办理居民用电优惠的一户一表用户,可登录“爱南宁”APP申请办理,也可以携带用电户主身份证到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蝶城路201号)二楼水电气柜台或各供电营业点办理。(黄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