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245期 >2020-08-28编印

2020年隆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刊发日期:2020-08-2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和提供风险补偿、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为更好地满足学生助学贷款需求,做到应助尽助,帮助其顺利圆大学梦,为贫困学子创造更为公平的成长环境和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结合隆安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等为参考依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优先认定贷款资格: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烈士家庭子女;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6.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7.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8.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9.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10.孤儿家庭。

  (二)贷款额度:预科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申贷额度上限为12000元。

  (三)贷款期限: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五)贷款利率及财政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代偿。学生毕业后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还息无需还本,毕业后第6年12月20日开始第一次偿还本金及利息。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按合同还款计划还本付息。毕业当年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并清偿所有本金的,无需自付利息。

  (六)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的,年龄在25-60岁之间。

  (七)还款方式:学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到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利用POS机刷卡还款。  

  二、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政策,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借款学生出示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学信网信息代替)、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提供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做预申请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二)续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办,不进行现场受理。需准备电脑及安装有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详见办理流程)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或出具的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证明。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低保证(出示原件核对)。

  3.特困供养学生;

  印证材料:特困证(出示原件核对)。

  4.烈士家庭子女;

  印证材料:烈士证(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印证材料:残疾证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6.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印证材料:系统数据。

  7.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出示原件核对)。

  8.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出示原件核对)。

  9.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出示原件核对)。

  10.孤儿家庭。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孤儿证明(出示原件核对)。  

  三、办理流程:

  申请网址: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sls.cdb.com.cn)。

  (一)首次贷款学生(含大学新生、中职升高职学生、高校在读生)。

  流程: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并注册账户(可到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自助注册)→用注册账户登录→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签字捺印确认),领取贷款受理证明→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到高校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须携带贷款受理证明)。

  (二)续贷学生。

  流程: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照“续贷帮助”的指引完成线上申请。  

  四、受理方式、时间、地点:

  申请受理方式:实行首贷现场预约办理和续贷登录网址“线上办理”。

  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8月5日-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0日。

  受理地点:隆安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城厢镇城内街79号(县教育局旧址办公楼一楼)。

  预约咨询电话:0771-6528686、18977170086;首贷预约QQ群号:996801490。

  电子邮件:laxzzb@sina.com。 

  五、其他事项

  1.前往现场办理的学生和家长,需提供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办理现场,未经预约或预约不成功的学生和家长不得自行前往助学贷款办理现场。

  2.续贷线上远程受理需准备电脑及安装有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线上远程申请只能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建议前往网咖等场合办理,以免个人信息泄露。

  3.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自行剪下后妥善保管。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通过支付宝完成。

  4.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5.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重置密码。 

  6.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由财政全额贴息,但要及时向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