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256期 >2020-10-16编印

城厢镇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刊发日期:2020-10-16 阅读次数: 作者:张刘晓毓  语音阅读:

  近日,城厢镇组织各村、社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有关通知,针对农村地区建房明确以下“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和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连日来,该镇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在各村、社区张贴宣传海报,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深入群众宣传“八不准”要求及重要意义,强调未经批准乱占耕地建房,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属违法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粮食安全。与此同时,该镇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并鼓励群众在遇到此类情形时主动向自然资源部门举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张刘晓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