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257期 >2020-10-20编印

政府买单:“乡聘村用”乡村医生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
刊发日期:2020-10-20 阅读次数: 作者:农光任  语音阅读:

  笔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从2020年6月1日起,我县以乡镇卫生院为法律责任主体,为全县政府办村卫生室的191名“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统一投保医疗责任险,保费由县财政承担,每位乡村医生投保270元,总保费51570元。在保险年度内,保险公司可最高为每次事故赔偿2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该医疗责任保险主要保障“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在全县政府办村卫生室内进行合法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患者遭受人身损害提出索赔的,可按条款规定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保险赔款将用于向患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农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