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259期 >2020-10-27编印

我县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活动加强帮扶指导
刊发日期:2020-10-27 阅读次数: 作者:县生态环境局  语音阅读: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广西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的通知》要求,近期,县生态环境局在辖区内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活动进行帮扶指导,督促检查相关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公开活动,并按照“时间随机、对象随机”的原则,抽查3家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评估,其间发现这3家排污企业存在自行监测频次不符合方案要求、台账资料较少、内容不全、台帐整理不够规范、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该局为此迅速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存在问题的3家排污企业加强自行监测工作质量,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及时在平台上对外发布自行监测结果。截至10月22日,我县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25家重点管理排污企业均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方案。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达到方案要求。(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