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279期 >2021-01-05编印

预防森林火灾 保护绿水青山
刊发日期:2021-01-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当前气温有所回升,风力逐渐加大,烧地畔、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明显增多,火险隐患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高度重视,增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让森林草原防火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小编整理了森林草原防火必备知识点供大家学习。

  一、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是森林草原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继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主要原因有哪些?

  森林草原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最多。在我镇近年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三、在重点防火期间,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

  四、发现森林草原起火后怎样报警?

  发现森林草原着火,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起火的时间、地点、林种、面积、火势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强化扑火组织。

  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十分宽松、阻燃。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两翼火线扑打。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要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六、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火场自救的方法有哪些?

  (一)点火解围。在无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使用点火器点顺风火,扑火队员跟火进入火烧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紧贴湿土呼吸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二)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垫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

  (三)卧倒避烟。在点火解围来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沟)、无植物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避免烟害。

  (四)快速转移。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七、扑火出发前的准备

  首先检查一下着装,看看自己的衣服是不是易燃衣料,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换一套不易燃的衣服,以免在扑火过程中造成对自己的伤害;然后检查一下穿了什么鞋子,上火场最好穿皮鞋;其次是穿布鞋,最好别穿胶鞋、凉鞋、拖鞋;最后应该检查一下自己应带一定的安全自救必备工具,需要带一个挎包,包里应带一只打火机,一只手电灯,一条毛巾,一瓶水。

  八、森林草原防火小知识

  (一)扑打山火的基本要领是什么?

  答:扑打山火时,两脚要站到火烧迹地内侧边缘内另一脚在边缘外,使用扑火工具要向火烧迹地斜向里打,呈40-60度的角度。拍打时要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扑打,以免溅起火星,扩大燃烧点。拍打时要做到重打轻抬,快打慢抬,边打边进。火势弱时可单人扑打,火势较强时,要组织小组几个人同时扑打一点,同时、起同落,打灭火后一同前进。打灭火时,要沿火线逐段扑打,绝不可脱离火线去打内线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进行阻拦或扑打,尤其是扑打草塘火和逆风火时,更要注意安全。

  (二)在扑救林火中,怎样做到既扑灭火灾,又不伤亡人员?

  答:扑打火线中,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清理火场时,要注意烧焦倾斜“树挂”、倒木突然落倒伤人,特别是防止掉入“火坑”,发生烧伤。

  

  九、在森林放火会不会判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森林故意放火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过失造成火灾的,烧毁森林达2公顷以上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放火案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