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282期 >2021-01-15编印

我县举行首个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
刊发日期:2021-01-15 阅读次数: 作者:潘 华  语音阅读:

人民警察护旗方队手擎警旗踏着铿锵的步伐齐步走向主席台。

  1月11日,我县举行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激励全县广大公安干警全心全意为建设平安隆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奋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蒙精群,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险峰出席活动。

  当天,庆祝活动在庄严隆重的气氛中拉开帷幕,人民警察护旗方队踏着铿锵的步伐,手擎警旗,齐步走向主席台。全体干警警容严整,精神抖擞,庄严敬礼。

  “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全体民警紧握右拳,坚定举起,重温人民警察入警誓词,句句入警誓词刚劲有力。

  随后,年轻民警向部分退休民警代表敬献鲜花,并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退休民警和在职民警、辅警代表分别发表了感言。

  蒙精群、刘险峰在讲话中向全县公安干警送上了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并激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建设平安隆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是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厚爱,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不懈奋斗的充分肯定,是全体公安民警的无上荣光。(文/图 潘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