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287期 >2021-02-02编印

丁当司法所荣获“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刊发日期:2021-02-02 阅读次数: 作者:卢得林  语音阅读:

  1月28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韦玉流一行到丁当司法所举行“枫桥式司法所”牌匾授予仪式。这是我县第一个 “枫桥式司法所” 获批成立。

  近年来,丁当司法所在统筹推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该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全面排查、及时介入、依法调处、就地化解”的要求开展调解,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以来,丁当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纠纷案件58起,其中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25起,坟墓、坟地纠纷5起,土地、宅基地纠纷5起,建房纠纷3起,土地增减挂、移民搬迁复垦纠纷5起,其他各类纠纷15起,调解成功率达97%。2017年,丁当司法所被评为自治区“五好司法所”;2018年、2020年该所所长分别被自治区和司法部评为“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发挥着维护基层治安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枫桥式”司法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创新。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丁当司法所为先进典型,发挥首个“枫桥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继续推广创建“枫桥司法所”,推进司法所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卢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