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289期 >2021-02-09编印

疫情当下,炮龙节、百家宴还能办吗?官方发声了
刊发日期:2021-02-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发布会围绕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相关介绍。

  往年在春节期间广西各地都有很多聚集性的民俗活动,比如各地的“百家宴”,宾阳的“炮龙节”等,请问今年春节期间这些民俗活动还能举办吗?

  答: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系列“十严格”及《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均已明确规定:春节期间,各地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联欢、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频次、控制集市规模,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提倡家庭个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农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婚丧嫁娶”组织人、承办人责任,原则上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并要求提前向村委会报备;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活动,规模也要控制在50人以内,并提前向当地乡镇政府报批,具体由当地乡镇政府明确审批流程。各地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总的来说,当前我区疫情平稳,全区各地均属于低风险地区,但因为当前全球及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还是不能松懈,希望各地群众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平安、幸福、祥和的欢度佳节。谢谢。

  今年国家提倡尽量留在工作地过年。春节将至,请问不回乡过年的居民是否可以开展假期旅游?对假期旅游有何指导意见?区内人员是否可以自由流动?

  答:关于“春节期间是否可以开展度假旅游?对假期旅游有何指导意见?”的问题。国家和自治区均提倡春节期间各地居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流动,少串门、少扎堆、少走动。如果一定要度假旅游,建是尽量采取周边游的方式,合理规划出游线路,错峰出行,提前了解和查询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开放、门票预约、客流限制等措施,做到“无预约、不出游”。旅游期间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如果旅游期间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应该立即结束旅游行程,就近到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

  关于“春节期间,区内人员是否可以自由流动”的问题。首先有个原则必须要明确,那就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防控要求规定:“从境外返桂来桂人员,从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返桂来桂人员,以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和交通运输等行业,未执行完广西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不可以流动。”

  春节期间,从区外无中高风险地区地市返回广西城区的一般人员,可在城市间持健康绿码自由流动,但如果您要到农村地区,那就需要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返乡人员进行管理。

  原来就工作或生活在区内各市县的一般人员,可以持健康绿码在全区自由流动,但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春节将至,农村返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农村疫情防控面临很大挑战。请问,民政部门在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如何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

  答:随着春节的临近,外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升高,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所以,民政部门持续发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动员。积极指导乡镇妥善做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村“两委”班子工作的交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乡村医生等群防群治力量多方参与,凝聚起疫情防控的磅礴力量。同时做好农村防控网格化管理,细化分解村民小组长等责任,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自然村屯。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托宣传横幅、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协助加强疫情防控政策、防疫知识宣传等健康教育,积极引导村民群众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体温监测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是强化排查监测。积极引导村民委员会严格做好返乡人员务工地点、所到地区等摸底排查和有效管理,做到对本村返乡人员情况明、信息准。指导村民委员会配合当地乡镇政府、卫生院,做好返乡人员、具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疫情信息报告。严格落实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责任。

  四是强化场所管控。完善农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防疫规范,加强重点活动场所的“扫码”管理,减少或暂停村民议事室、老年活动室包括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聚集活动,合理安排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的频次、规模和时长。同时还引导农村群众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出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程度地减少人群聚集活动,最大程度地降低农村疫情传播风险。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们注意到,最近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冬春季疫情防控9项“十严格”中,其中有一项是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十严格”,同时,今年许多在外务工就业人员响应国家号召就地过节,请问,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寒假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关爱服务工作,目前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对于今年民政儿童福利领域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疫情防控和关爱服务工作,我们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目前,全区41家养育有孤弃儿童的福利机构,已经按照有关要求,实施了封闭管理,直接服务儿童的一线工作人员实行7天以上的轮班制度。我们认真落实自治区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出入管控、人员管控、食品管控、院内环境管控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护理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目前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储备了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基本可以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此外,自治区民政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针对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尤其是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关爱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摸底排查,指导村(居)委会和社区网格员、辖区党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巡访探访,详细了解和掌握所在社区的儿童父母春节期间返乡情况、儿童生活情况、监护情况、健康状况等,并做好登记在册。二是落实救助保障政策。组织提前发放一季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金。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暂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儿童给予临时救助。同时,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三是加强关爱帮扶。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广泛发动和动员干部职工和国家公职人员、寒假返乡大学生、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在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共同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精准帮扶和关爱。(来源:广西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