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公务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1月1日至2月17日,我县对全县86辆公务车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督查活动通过现场查看公务用车纪实、审批台账等方式,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公车的行车轨迹是否存在异常、动态化监管是否到位等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结果显示,我县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单位均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在公务车辆使用方面,所有公务车辆均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出行派车条件、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完善派车申请报备制度,建立台账,做好出车登记,杜绝违规使用公车;在公务车辆维护方面,所有公务车辆均能按照《关于隆安县2020—2022年度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加油、保险及洗车等管理制度,构建全覆盖的公务车辆养护管理制度,既节约了养护成本又有效预防了“私车公养”现象的发生;在公务车辆监督电话更改落实方面,所有公务车辆均能按照《关于更换公务车辆监督电话和用车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在规定限期内将原来县纪委监督电话0771-6529491更改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新版举报受理电话12388,进一步完善了公务车辆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了监督在公务车辆管理中的作用。(韦喜牧 张元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