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297期 >2021-03-12编印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刊发日期:2021-03-12 阅读次数: 作者: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续传导从严正风肃纪压力,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城厢镇大林村村“两委”干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7月-2018年2月,时任大林村支书(主任)林卓云组织村“两委”干部召开会议,在未经村民会议同意情况下,就用村集体资金发放村“两委”定工干部、半定工干部话费补助2940元;发放村“两委”定工干部、半定工干部和生产队长2017年绩效奖20500元,违反了群众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了群众利益。2020年12月,时任大林村支书(主任)林卓云,大林村副支书(副主任)林振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林村“两委”委员林佳明、大林村治保主任林旺、大林村妇联主席黄春丽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案发后,违纪款已追缴并返还至大林村集体资金专户。

  上述案例表明,在当前从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不收敛、不知止,充分证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必须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执著,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旗帜鲜明的立场、一刻不停歇的脚步,增强正风肃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出现“疲劳综合征”。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切实提高警惕,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看住关键节点、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防范和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高发问题;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线索和舆情迅速处置应对,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重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