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301期 >2021-03-26编印

森林防火“十不要”,千万要牢记!
刊发日期:2021-03-2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森林防火,重在预防。进入春季,气温迅速回暖,野外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区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自己的方便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四、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烧纸、点香或者燃放鞭炮,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放火炼山、烧荒、烧田梗草、堆烧极容易引发山林火灾,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切实负起责任,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任何时候都不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野外生火取暖,这类火源容易麻痹大意,如果遇到大风天气,容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烟头虽小,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C,中心温度可以高达700至800°C,所以烟头是最容易引燃森林植被的。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救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