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306期 >2021-04-20编印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公告
刊发日期:2021-04-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规定。为保证我县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规定和有关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乡镇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换届期间,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分别设立综合举报受理平台,重点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

  县纪委监委机关举报受理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771)12388

  举报网站:http://lajjw.nanning.gov.cn/

  来信(来访)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文塔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2799


  县委组织部举报受理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

  (0771)6530351

  举报短信:13507712380

  来信(来访)地址:

  隆安县广场路8号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532799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隆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