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307期 >2021-04-23编印

农民工讨薪受挫 司法所维权解民忧
刊发日期:2021-04-23 阅读次数: 作者:冯光发  语音阅读:

调解现场。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各司法所立足主责主业,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

  “感谢冯所长,感谢政府,我们可以安心的回家过‘三月三’咯!”云南籍农民工工头张某田在签下调解协议书并领到欠薪款时激动地说。这是近日屏山司法所联合当地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所发生的一幕。

  4月12日19:30,屏山司法所接到来电称在文化村洞爱屯的旱改水项目工程地,有农民工与施工方因工钱问题引发纠纷,需要前往处理。接到电话后,工作人员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经了解,来自云南的多名农民工于2021年3月21日开始对文化村洞爱屯旱改水项目工程进行入场施工排洪沟、砌片石,截至2021年4月6日完工。按照原双方约定:砌片石单价为每立方90元,总施工方量463.5立方,劳务费共计人民币41715元。施工方已预支劳务费8000元,尚有劳务费33715元、搭棚费1000元等共计34715元未支付。因“三月三”临近,农民工想着先与施工方结部分劳务费后返程,但遭到了在现场的施工方的拒绝,导致云南籍农民工11人拦住施工方车辆不允许离开,双方矛盾纠纷由此而产生。在争执过程中,农民工改变了最初想法,极力要求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并放下狠话:如果不结,大家都别想活。

  调解过程很艰难,因矛盾双方对工程款结算问题出现分歧,意见不统一,施工方始终拒绝一次性结清劳务费,导致场面一直僵持着。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改变了策略,几经多方联系,于当晚22时联系到了施工方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答应到现场进行协商。

  当天23:23,施工方公司负责人赶到了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农民工的诉求与之进行了沟通,先由公司负责人与农民工面对面协商。但2个小时过去了,双方始终各执己见,无法达成共识,场面再度陷入僵局。此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把握时机,再次介入调解: “大家都是农民出身,我很理解大家目前的情况,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劳累了一天也是非常疲惫,明天就是三月三,大家就各退一步,由施工公司先结大部分款,余下的月底前结清,这样大家一起开开心心的过节……”听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建议后,矛盾双方经再三考虑,初步达成协议,一致同意次日中午12时到屏山司法所再次细化协商和签订调解协议。

  4月13日,双方如约到屏山司法所就劳务费的支付问题再次协商沟通。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后,最终达成协议:由施工方先把2.2万元劳务费划拨到农民工账户,再签订协议;尾款12715元于2021年4月28日前结清。协议书签订完成后,矛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冯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