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308期 >2021-04-27编印

县林业局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联合检查执法行动
刊发日期:2021-04-27 阅读次数: 作者:劳珍霞  语音阅读:

  为有效遏制我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4月22日上午,县林业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到县农贸市场、部分餐饮场所及药店开展打击走私野生动物“国门利剑2021”联合执法行动。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仔细向各店主询问周边是否存在非法贩卖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反复确认各类店铺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件,并对现场销售的商品和冰柜里的冻品一一检查确认,确保“不漏查、不错查”。同时还教育和引导群众、经营业主要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抵制非法人工繁殖、猎捕、经营、贩卖、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非必要情况下,不要直接接触野生动物。

  此次行动暂未发现违法经营(加工)和走私野生动植物行为。

  目前市场上可售卖的水生两栖养殖动物主要为牛蛙、珍珠鳖、黄沙鳖等。过去不少群众常食用的竹鼠、蛇类、果子狸、豪猪等野生动物,均已列入禁食行列。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主动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如发现市场上有野生动物销售,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劳珍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