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310期 >2021-05-07编印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刊发日期:2021-05-0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2021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传导从严正风肃纪压力,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城厢镇新兴社区原社区“两委”干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1年至2018年期间,城厢镇新兴社区“两委”干部在未召开村民会议、居民会议等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拿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给离任社区干部发放工龄补助24900元,给在职社区干部发交通补助等241250元。2020年12月,时任新兴社区支部副书记姚延年,(原)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黄荣昇,(原)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赵永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新兴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谭志明,(原)社区“两委”委员马连美,(原)社区“两委”委员李军,社区“两委”委员李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表明,在当前从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以为鉴,抓好整改,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纠治“四风”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总体发展态势和阶段性特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感悟信仰的力量,砥砺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根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政治、抓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家风家教,管班子带队伍,进一步净化风气,推动化风成俗。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和滥发津补贴等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精准施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督促各级各部门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为推动全县“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