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一”假期期间,广西发生多起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致8名学生不幸溺亡,令人痛惜,同时也再次敲响了警钟!
5月1日上午9时许,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1名12岁男生到岭蒙水库下水玩耍时溺亡。
5月1日下午15时40分,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1名14岁男生溺水身亡。
5月1日下午,百色市田东县1名中学生擅自下河游泳溺。
5月1日下午17时左右,百色市乐业县幼平乡1名6岁留守男童私自下河游泳溺亡。
5月4日下午,灵山县有8名初中生到该县天顶山水库游泳,其中4人发生溺水,目前,4人已被打捞起,但不幸均已无生命迹象。
随着气温慢慢回升,学生溺水事故也进入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据统计,每年有近2万名儿童死于溺水事故。溺水已成为造成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少年儿童要增强安全避险及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溺水?
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野外水域为什么危险?
1、水底状况异常复杂,可能长有水草等植物,容易缠住人的脚。
2、江河岸边有一些延伸、缓冲区域,孩子在此玩耍游泳时,容易滑落到深水区。
3、有些水库、河道底泥松软,人容易陷入泥沼而无法动弹。
4、有的水体表面看似平缓或静止,水下却暗藏旋涡,很容易把人冲走。
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在此,我们也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随时留意一下,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全民行动,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来源:平乐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