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332期 >2021-07-27编印

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的通告
刊发日期:2021-07-2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监管,整顿和规范医保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南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抽查复查、监督检查等措施,发现并纠治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督促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二、监督重点

  (一)不合理收费问题。将收费诊疗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收费;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未批准纳入医保支付的自创医疗服务按医保价格项目收费;各套餐项目之间重复收费;高套病种(病组)结算等。

  (二)串换项目(药品)问题。将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串换为目录内收费;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等。

  (三)不规范诊疗问题。将患者的住院诊疗过程分解成二次及以上住院治疗;收治明显未达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入院治疗;超医保目录支付限定范围使用药品或医用耗材纳入医保结算的。

  (四)虚构服务问题。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

  (五)其他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与自身资质不符的诊疗服务并纳入医保结算;将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结算;私自为未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转接医保网络结算等。

  三、举报方式

  1.来访地址:①隆安县城厢镇文塔路65号隆安县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②被举报对象所在乡镇纪委接访室;

  2.来信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文塔路65号隆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2799;

  3.举报电话:0771-12388(按提示操作);

  4.举报网址:http://guangxi.12388.gov.cn/nanningshi/longanxian//m/

  5.扫描二维码进行举报。 

纪委通告二维码.jpg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据实监督举报,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隆安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