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342期 >2021-08-31编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月1日起征缴 每人每年320元
刊发日期:2021-08-3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维护保障好我县城乡居民切身利益,8月27日,县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联合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协调会。县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农商行、人民医院、妇幼等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时间等事项,并就如何顺利开展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尤其是新生儿和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缴费期及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韦清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