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343期 >2021-09-03编印

好消息!新生儿“落地”即可参加医保
刊发日期:2021-09-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9月1日起,我县开始实施新生儿医保参保报销“一条龙”办结、医疗费用报销“零跑腿”的预参保惠民政策,新生儿落地即享医疗保障。

  过去,新生儿需要取得户籍后才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产生医疗费用由新生儿父母先行垫付,而且,新生儿医疗费用从发生到报销时间跨度长、业务流程繁琐,这不仅给群众造成医疗费用资金垫付压力,也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预参保政策实施后,新生儿只要办理了预参保登记,出院时便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新生儿预参保如何进行登记、参保?笔者从县医保局了解到,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参保登记。新生儿亲属持参保登记所需材料到出生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的窗口提交申请,院端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经办完成后,打印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提供给其亲属。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需要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进行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

  参保过程中需要注意是,出生大于3个月的新生儿不能办理预参保登记。须取得户籍身份信息后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作废,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式参保登记后才可缴费。

  预参保政策的实施是县医保局、税务部门又一项便民惠民的举措,不仅减轻了父母承受新生儿医疗费用的压力,而且给新生儿父母提供了便利,他们只需要在手机上动动手指头就可完成新生儿医保办理。(李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