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345期 >2021-09-10编印

我县三家医院首批试点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刊发日期:2021-09-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近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被纳入南宁市市本级首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率先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门诊特殊慢性病尚未纳入结算范围。

  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属地管理,给群众就医带来种种不便,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就医,让群众更好地享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按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办理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经办机构按跨省异地就医规定清算,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由参保人自费补足。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韦清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