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时政总第1347期 >2021-09-17编印

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警备区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刊发日期:2021-09-1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9·18”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桂防通[2021]89号)要求,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南宁市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在南宁市区(7城区)和5县(市)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除参加实战化演练和根据警报信号采取疏散行动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可正常工作和生活。

  试鸣信号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广西南宁警备区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