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351期 >2021-10-12编印

我县及时纠正一起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环境案例
刊发日期:2021-10-1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9月28日,县林业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工作。工作人员在丁当镇红阳村那溪屯巡查时发现,该屯村民罗某私自在一棵编号为45012310520610380,树龄80年的准古树(小叶榕)树冠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

  当天,工作人员在现场看到,罗某正在古树下浇筑水泥,当即责令其马上停止施工、拆除违规建筑物,恢复古树生长环境原状。经了解,罗某认为树底下阴凉空旷,可以利用,就萌生了在树下修建建筑物作为经营场所的想法。工作人员向他宣传了《广西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并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罗某诚恳接受批评教育,自愿拆除已经修建的全部建筑物,恢复古树原本生长环境原状。当天下午,罗某在古树下违规修建的建筑物全部拆除。

  古树名木大多生长在村屯路边、房前屋后,由于部分村民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不高,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会有意无意地做出一些对古树名木生长不利的行为。为加强我县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县林业局将继续加大《广西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廖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