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356期 >2021-10-29编印

开展执业校验工作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刊发日期:2021-10-2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10月至11月,县卫健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和文件要求,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县卫计监督所、乡镇卫计监督协管站对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各门诊、学校医务室、看守所卫生室、村卫生室和民营医疗机构等进行一次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对医疗机构房屋设备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规章制度、标识标牌、消毒隔离与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疫情防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审核,对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准予校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据校验结论给予暂缓校验并限期整改,若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近日,县卫健局召开2021年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工作培训会,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共120多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了《2021年隆安县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工作方案》,明确了校验时间及审核相关要求,并对执业校验的法律法规依据、申报资料填报规范、校验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目前,各级医疗机构正在认真对照《广西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标准》,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范执业、规章制度、医疗服务、消毒隔离与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等各项审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医疗设施建设、诊所管理、预防保健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开展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药品器械、感染控制等诊疗活动,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农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