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时政总第1357期 >2021-11-02编印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刊发日期:2021-11-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10月27日至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扬卫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雪华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南圩镇卫生院、灵利村卫生所、屏山乡砂仁种植基地、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广西鸿博原生制药有限公司及部分个体中医诊所等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详细了解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并就中医药材采收、采购、储存及安全使用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就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对相关法律宣传不到位、对中医药事业重视不够、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要强化学习宣传,推行中医药科普教育,增强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了解和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的认可;要加强中医药人才工作,大力引进专业人才,特别是培养乡、村级的中医药人才,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要履行好管理责任,加强对中医诊疗服务和中药流通、使用等工作的监管,确保我县医疗卫生安全。(黄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