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357期 >2021-11-02编印

垃圾分类,这些误区你涉足过吗
刊发日期:2021-11-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误区:分不好没关系,还有人帮着兜底

    对策:谁产生垃圾谁负责分类投放

    分类投放是垃圾分类全链条的起点,它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在于居民,但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这项工作推着推着,就有人开始代替居民来做,或是保洁员,或是分类指导员,甚至是明确设岗的“二次分拣员”。显然,垃圾分类如果异化成为“先混后拣”,那么无论从资源投入、产出质量还是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角度看,都达不到它原本的目标和要求。因此,分拣环节即便存在,也必须要以每一位垃圾产生者的分类投放为前提,且其操作场景和时间不能与居民投放环节有重叠,避免给公众传递“分不好没关系,还有人帮着兜底”的错误信号。

    分类投放轻易被二次分拣代替的重要原因,在于不少管理者认为“公众难以改变”,或者说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不过,很多时候,把公众改变看得过于简单,也会产生问题。意识提升、行为改变肯定离不开宣传教育,很多学术研究也都确认了这一点。过去十多年来,我们身边的垃圾分类宣教活动不可谓不多,但为何没有带来居民行为的明显改变?其重要原因是宣教的内容和形式缺乏认真设计,经常只停留在“贴标语”“办讲座”“搞活动”“送桶送袋”这些传统做法上,导致信息传递过于单向且不够连续,对受众的思想触动程度低。

    实践证明,宣教活动要做得有效,需识别出真正能影响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并据此设计出相应的内容和形式。上海复旦大学可持续行为课题组在分类行为改变的议题上做了长达9年的跟踪研究,识别出一套行为改变的关键影响因子,包括基本知识、基础技能、对活动实施能力和结果的信任、一定的规范、必要的设施和资源、责任划分、情感激励等,还建立并反复验证了一个从树立分类意愿到养成习惯的行为理论模型。

    根据模型,课题组对上海市近年来之所以能在街道层面大规模、快速提升居民分类投放的效果给出了科学解释:一是确保基本硬件设施到位,包括夜晚照明、冬季暖水这些会显著影响居民分类投放意愿的辅助设施;二是通过志愿者辅导、宣传、保洁员行为调整等多种方式,让居民认识到自身的主体责任,即谁产生垃圾谁负责分类投放;三是安排经过培训的志愿者或督导员在投放地点有序值班,特别注意值班过程中“动口不动手”,即原则上只做口头提醒、引导,不直接帮助居民进行投放或分拣。通过观察社会组织在一些社区的成功实践,课题组还强调,相比简单的信息供给,大量的人际互动更能引发居民意识和行为的改变,这也从学理上说明以往那些相对简单的宣教方式必须改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