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蛇类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排查整治行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先后到全县10个乡镇的农贸市场及餐馆饭店进行排查,通过检查活体,查看冰箱、菜谱,询问等方式,排查是否存在非法交易行为;同时向经营者及群众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知识,严厉打击蛇类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共检查农贸市场及餐馆饭店20余家。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暂未发现任何蛇类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劳珍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