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县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缓解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的负担,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1月5日,南宁市慈善总会、县民政局联合开展慈善助医救助活动,为9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共计27000元。
据悉,慈善助医救助活动项目的救助对象为南宁市户籍,经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范围包含患有恶性肿瘤、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高血压Ⅲ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白血病、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严重烧伤、瘫痪、重度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患者。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发放救助金3000元。
多年来,市慈善总会、县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据实救助、应助尽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慈善助医活动真正发挥慈善在政府保障体系外的补充作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和重大疾病患者的关心,也体现了能帮就帮的救助精神,传递向善力量。(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