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377期 >2022-01-14编印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 2人被判刑!
刊发日期:2022-01-1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1月12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韦某欢、廖某格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8个月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1月29日,被告人廖某格受一越南老板所托,找一名司机到我县丁当镇接送4名非法入境的越南人到广东汕头市,随后,廖某格便将此事告诉网约车司机韦某欢,韦某欢同意运送。次日下午6时许,韦某欢按照廖某格提供的接人地点驾车来到丁当镇高速收费站出口附近的一片甘蔗地旁,对照照片接到了4名越南人,并将这4名越南人的视频通过微信发给廖某格,廖某格随即转账1000元给韦某欢,韦某欢还未来得及收款便被民警抓获。随后,廖某格主动投案自首。

  审判中被告人韦某欢、廖某格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态度良好。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欢、廖某格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