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384期 >2022-02-11编印

返乡不报备、不测核酸、发谣言……广西这些人被拘留、处罚!
刊发日期:2022-02-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百色疫情防控目前正处于关键时刻,广西也正处于全民防控、人人责无旁贷之中,但仍有一些人不遵守防疫规定、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身试法。

从深圳返乡不报备、不测核酸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2月8日,玉林市玉州区一男子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被玉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经查,杨某在深圳某公司工作,1月11日凌晨,杨某从深圳龙岗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返回玉林,未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备,不执行核酸检测等管理服务措施。1月20日,杨某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多次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玉州警方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南宁一村民疫情期间欲将宴席餐桌设于居家隔离对象家中  被警方处罚

  2022年2月8日9时许,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某村韦某在明知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仍意图设宴十桌宴请100余名村民,并将部分餐桌设于隔壁有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对象家中,后被政府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阻止。

  合群派出所民警当场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经调查收集证据,韦某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马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韦某处以行政处罚。

2名男子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被警方拘留10日

  2月7日,春节旅游结束后的高某、牛某分别驾驶摩托车从防城港沿高速路返回贵州荔波。17时许,2人驾车从南丹县高速路收费站下高速,南丹县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示意2人停车接受检查,但2人并未停车而是直接沿二级路往贵州方向行驶。南丹警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令沿途派出所、交警、巡特警对该车辆进行查控拦截,30分钟后2人及车辆被南丹县公安局里湖派出所民警拦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南丹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牛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抓!

  2月7日,一名男子驾车经南宁市上林县乔贤镇龙头村疫情防控治安检查卡点时不停车配合检查,强行冲卡后被县公安局乔贤派出所依法处理。

  2月7日14时许,客车驾驶员陆某某驾驶一辆客运汽车从来宾市忻城县开往广东中山小榄,途经上林县乔贤镇龙头村疫情防控治安检查卡点时,心存侥幸,不停车接受防疫检查,强行通过卡点。乔贤派出所接警后,通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动调度,在三里高速路口卡点成功将该客运汽车拦截。

  经调查,该客运汽车车驾驶员陆某某对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陆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百色男子微信群中称“德保县人全死亡”被处理

  2月8日,广西百色一男子发表涉疫不当言论被处理。经询问,当事人卢某对其在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保证书和道歉书。(来源:广西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