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398期 >2022-04-01编印

致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的一封公开信
刊发日期:2022-04-0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尊敬的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及社会各界人士:

  你们好!

  缅怀英雄烈士不朽功绩,弘扬英雄烈士崇高精神,是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进新时代、创造新业绩的重要力量源泉,是我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神圣使命。在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今年相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今年我县烈士祭扫工作要坚持防疫优先,继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全力服务国家防疫大局。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我县的部署要求,当前我区防城港、百色、崇左三市烈士陵园已实行临时性闭园措施,其他地域实行防疫优先、预约入园、科学控流的烈士祭扫政策。为做好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我县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现公告并倡议如下:

  一、2月15日起,防城港、百色、崇左三市烈士陵园实施临时闭园措施,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边境三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未采取闭园措施的地区,需提前3—5天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烈士陵园预约,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有序祭扫、安全退出。

  二、为防止出现聚集性交叉感染新冠肺炎风险,我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则上不组织跨省、跨市、跨县异地祭扫活动。自治区开设了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中华英烈网等边境英烈祭扫平台可供网上祭扫。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前,自治区各级退役军人部门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开展集中代祭扫服务。

  三、自2020年起,国家取消了清明节期间烈士祭扫人员享受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确需前往异地祭扫的人员(需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不超过3人),要按相关规定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请广大烈士亲属、退役军人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文明祭扫、平安祭扫。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有关烈士祭扫服务保障政策,确保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烈士祭扫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隆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