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401期 >2022-04-15编印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栏
刊发日期:2022-04-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0年12月11日下午,就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举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点要求:

  1.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2.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3.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4.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5.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6.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

  7.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

  8.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

  9.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0.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

  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哪些鲜明特征?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大安全”理念,强调了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系统思维,既是认识论又是方法论,既强调综合性又注重立体性,既有布局也有方法,其鲜明特征就在于“总体”二字上。“总体”揭示了国家安全含义的全面性、国家安全布局的系统性、国家安全效果的可持续性。

  如何理解国家安全布局的系统性?国家安全不是多个领域安全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张布满有机链条的网络,环环相扣,哪一个环节、领域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波及整个国家安全。事实表明,不同领域的安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而且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具有传导效应和联动效应。维护国家安全,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但要维护各个领域的安全,也要维护整个系统的安全。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线上举报:登录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 www.12339.gov.cn

  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来源:国安宣工作室)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