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402期 >2022-04-19编印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起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刊发日期:2022-04-1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隆安县查处的2起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雁江镇那朗村原村委委员陆忠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陆忠球在任雁江镇那朗村村委委员、那朗村花李屯包片村干部期间,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审核把关不严,在对花李屯高龄补贴、残疾补贴发放情况及在册人员情况进行核对时,没有严格按要求进行核实,未及时发现和上报花李屯潘某已死亡信息,致使业务部门没能及时停发相关补贴,造成国家资金损失1130元。2021年12月,陆忠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都结乡普权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副主任,现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林耀兵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林耀兵在任都结乡普权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副主任期间,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普权村卜造屯赵某常年在外务工,不符合担任生态护林员的条件,仍同意选聘赵某为生态护林员,致使赵某违规领取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的生态护林补助金14999.2元。2021年12月,林耀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隆安县个别党员干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仍存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履职、敢于担当,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坚持问题导向,分层级、多轮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不担当不作为、打折扣搞变通等违纪违法、不严不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为全面推进隆安县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稳步实施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中共隆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