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采取“执行联动+司法建议”组合措施,为辖区涉执关联企业协调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月19日,南宁健羽昌林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负责人给该院送来三面锦旗,感谢法院积极协调,解决了土地办证难题。
南宁健羽昌林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本不是隆安县人民法院涉诉涉执企业。4家企业于2013年间与某投资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实际取得用地资格后,在某投资公司经营的工业港内(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投资设立了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办证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等问题,一直未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利用土地权属证融资,影响了规模扩大和生产积极性。
由于土地转让方某投资公司有它案涉执,出让土地均登记于某投资公司名下,且已被法院查封。隆安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4家企业年总产值近2亿元,有员工近200人,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对4家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为此,县人民法院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找准问题症结堵点,决定打包解决4家企业的办证问题,遂对某投资公司采取约谈、限高、纳入失信名单、预追加被执行人、预处罚等措施,限期某投资公司履行在执案件义务,同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会同隆安税务局、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华侨管理区等,协商办理企业受让土地的分割办证问题,并邀请隆安县检察院跟进监督执行。该院还先后向隆安税务局、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允许相关企业先行办理受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合力解决企业办证难题。目前,4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均已办理发放到位。(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