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414期 >2022-06-03编印

隆安县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刊发日期:2022-06-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我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现向社会公布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举报方式,受理举报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止。

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举报渠道

  各位市民朋友,如果您有关于养老诈骗案件的线索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举报:

  一、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举报通道:

  为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   

  二、广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专用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A058号邮政信箱。

  三、南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771-2815092;

  邮箱:nnsdjzzylzp@163.com;

  信件举报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1804室(南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收),邮编:530028。

  四、隆安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771-6508015;

  邮箱:laxshb@qq.com;

  信件举报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广场路8号党政行政综合楼B905室(隆安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收),邮编:5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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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举报平台、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如不在工作时间内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隆安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