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439期 >2022-08-30编印

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三举措”抓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刊发日期:2022-08-3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切实打好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2022年以来,隆安生态环境局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完成验收项目26个,完成项目实际总投资77890万元,完成项目实际环保投资3608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26万吨/年,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0.12万吨/年。

  加强现场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对全县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严格落实,企业自主验收合法合规。2022年以来,全县共有99个建设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系统进行监管,上半年共抽查检查建设项目10个,督促开展自主验收项目共6个。

  不断优化监管方式。一是建立环评审批机构与环境执法机构信息共享机制,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后,环评审批机构及时将项目环评文件及审批文件移交执法机构,环境执法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环评管理问题也及时向环评审批机构反馈。2022年以来,环评审批机构共向环境执法机构移交环评文件及审批文件共33份,环境执法机构向环评审批机构反馈环评管理问题共8个,通过审管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二是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系统等相关数据平台跟踪建设项目建设、投产、验收进度,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依法查处。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2022年以来,共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未验收先投违法行为1起。(黄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