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441期 >2022-09-06编印

现场以案释法:让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刊发日期:2022-09-0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工作人员为群众答疑解惑。

  为提高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1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在丁当镇定坤村陇蒙屯文化活动中心开展“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石山苏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案释法”现场会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介绍我县境内常见的野生动植物种类及特征,宣讲相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同时检察官还结合办理的两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石山苏铁)案件进行以案释法,阐述非法采伐、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涉嫌刑事犯罪的罪名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醒教育作用,将法律法规“以点带面式”进行普法宣传深入民心。

  活动结束后,有不少村民来到展台前咨询,工作人员就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一解答,还倡导大家积极举报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据了解,苏铁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至今大概已有三亿八千万年的历史,是现存最古老的种子植物、珍稀物种,堪称“活化石”,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国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重点保护植物或者制品均可能触犯《刑法》,涉嫌犯罪。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起正确的自然生态保护观念,自觉维护好生物物种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生态美好家园。(欧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