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444期 >2022-09-20编印

县医保局组织开展2022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刊发日期:2022-09-2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9月16日上午,县医保局组织全县5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召开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暨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培训会。

  会议通报了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021年度信用考核情况,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等有关规定,并现场与5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版)》。

  会议要求,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要增强法纪意识,时刻以各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警醒自律,依法依规开展医药服务;要加强政策学习,熟悉协议内容,严格履行服务协议,从严规范服务行为,不触红线、不越底线;要提高为民意识,在提升医药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药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韦清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