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450期 >2022-10-18编印

我县开展学习宣传《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展示交流活动
刊发日期:2022-10-1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10月14日上午,我县开展学习宣传《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各乡镇宣传委员,华侨管理区分管领导及县级各有关单位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介绍了2022年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就下一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有关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县文明办工作人员解读了将于2022年12月1日实施的《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据了解,《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类的专项政府规章立法,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办法》将遵守“五个礼让”,建设“书香绿城”,弘扬“能帮就帮”优良传统、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便利,参与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等体现南宁特点的文明行为写入《办法》,发挥立法的价值引领作用。《办法》还明确对社会信用、网络生态、校园建设、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市容环境、乡村建设、政务服务等12个重点领域的文明建设作出规定,列出本市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清单。

  会上,南宁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代表、隆安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代表、震东社区志愿者代表通过演讲和视频的方式,分别分享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心路历程、经验成果,宣传和推介“小梁送工”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等,共同探讨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开展经验,在交流中增进了大家对志愿服务的了解,希望未来能有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的队伍,进一步营造公益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黄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