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451期 >2022-10-21编印

婚姻登记“全区通办” 为爱奔波成为往事
刊发日期:2022-10-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结婚和离婚登记“全区通办”。

  《实施方案》明确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适用于广西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将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的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以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暂不实行“全区通办”。

  “全区通办”实施解决了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问题,满足群众“就近办”的美好愿望,让每一对新人都不用再为爱奔波。

  婚姻登记服务从“全市通办”到“全区通办”,这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的工作缩影。(黄都政 黄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