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452期 >2022-10-25编印

喜报!我县两个妇字号基地获评市级称号
刊发日期:2022-10-2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近日,南宁市妇联下文认定了2022年第二批“南宁市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和南宁市第二批“壮乡巧娘”工作站,我县推荐的隆安县那之乡柑橘产业核心示范区被认定为2022年第二批“南宁市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获得扶持资金2万元;隆安县明兴花厂被认定为南宁市第二批“壮乡巧娘”工作站,获得扶持资金2.5万元。

      今年以来,县妇联继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和“壮乡巧娘”工作站创建活动,并在充分调研、现场评估考核、优中选优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妇联推荐申报。经市妇联组织核验组进行现场评估考核和研究后,审核认定了隆安县那之乡柑橘产业核心示范区等4个基地为2022年第二批“南宁市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隆安县明兴花厂等3个居家灵活就业基地为南宁市第二批“壮乡巧娘”工作站。

      截至目前,我县培育了各级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5个(其中自治区级7个,南宁市级16个,县级25个),南宁市“壮乡巧娘工作站”2个,展现了新时代隆安妇女的巾帼风采,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创业创新活力,为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之力。

      下一步,县妇联将以“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两大抓手持续推进“妇字号”基地创建,充分发挥基地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科技推广、脱贫致富、管理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巾帼农业、居家灵活就业、特色产业升级版,为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余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