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459期 >2022-11-18编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督导组到我县开展督导工作
刊发日期:2022-11-1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11月10日上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督导组到我县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深入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检查浸银渣堆场整治情况,实地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随后,督导组在古潭乡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隆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我县共涉及13个问题,全部为共性问题。我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力开展整改工作,其中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7个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会上,督导组调阅了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台账。针对县城垃圾填埋场综合提升改造及渗滤液削减、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浸银渣堆场处置等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组和有关部门深入查找原因,共同研究下一步整改措施。

  督导组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从严从实从快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隆安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填平补齐短板弱项,紧盯时间节点,扎实整改,强化督导,确保各个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优势,切实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黄绍堂)